佔地面積2,967平方米 25年無發展
特區《政府公報》今(24)日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青洲河邊馬路,面積2,967平方米的土地由於批給期間屆滿而批給失效。
批示指出,該土地於1990年批予澳聯地產投資有限公司,有效期為25年,原作興建一幢樓高五層,作商業、工業及停車場用途的樓宇,土地的租賃期已於2015年5月10日屆滿,但無顯示該土地已被利用,故批給因期間屆滿而失效。該土地歸還澳門特別行政區,納入國家私產,澳聯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無權收取任何賠償。(編輯:楊瑞盈)
特區《政府公報》今(24)日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青洲河邊馬路,面積2,967平方米的土地由於批給期間屆滿而批給失效。
批示指出,該土地於1990年批予澳聯地產投資有限公司,有效期為25年,原作興建一幢樓高五層,作商業、工業及停車場用途的樓宇,土地的租賃期已於2015年5月10日屆滿,但無顯示該土地已被利用,故批給因期間屆滿而失效。該土地歸還澳門特別行政區,納入國家私產,澳聯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無權收取任何賠償。(編輯:楊瑞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