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曾到中山市坦洲鎮入境人士醫觀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今(27)日上午11時起,取消對曾經到過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健康碼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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